作者:
joshua049 (qwertyuiop)
2025-12-13 18:33:30原文:
氣炸了 我兒子在學校被告上性平了
前幾天學校運動會,一位女同學在賽跑時跌倒了,哭得梨花帶雨。兒子看了於心不忍,前去關心,輕輕拍了拍她的肩膀,說:「你長得這麼漂亮,哭醜了多可惜。沒事的啦,全班都不會怪你的。」
而後竟被反手告上性平。
理由:該名女同學「主觀認定」輕拍肩膀和那句你很漂亮,哭醜了多可惜讓她感到很不舒服,認為此舉屬於性騷擾。
什麼破理由!什麼爛法律!
主觀認定即可立案到底是哪個白痴提出來的?害得我兒子現在在學校鬧得沸沸揚揚的,這真的嚴重影響到了他在學校的生活。
多名同學也表示他們認為兒子此舉並無不妥,兒子自己也表示他當時的想法是:他身兼班長及體育股長二職,安慰因賽跑而受傷的同學是他的職責。
有點假。
無論如何,「主觀認定」這個判斷條件,我覺得非常爛。也有同學提到:有些女同學甚至因為討厭某些男同學就把他們告上性平,反正案子不成他們也不會有什麼損失。
「主觀認定」就能成案調查是否太超過了?就算最後認定證據不足,兒子如何證明自己的清白?他日後直到畢業身上都得帶著「性騷擾」的標籤?
我真的希望教育部能認真的重新審視這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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