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藍白挾人數優勢表決 不在籍投票法逕付二讀交協商

作者: bb10181128 (bb)   2025-12-12 16:07:51
不懂的有什麼好反對的?美國有不在籍投票(郵寄投票)、巴西有海外投票,台灣號稱IT
島、AI島,這種事會沒辦法技術性解決?
不然自然人憑證、身分證是幹嘛用的?不會開放1個月之類的時間到戶事務所或者公所架
電腦,不在籍或海外的選民可以登記後,掃身分證條碼進行投票,各黨可以派數位專家擔
任監察人,全程監看避免投票結果資料在正式投票前外洩等。
每次投票都有很多公務員被強迫擔任選務人員、軍人留營等因素無法投票。
不想開放海外投票也方便僑民可以在這段時間回國先行前往投票,這到底有啥好反對的?
中選會每次選舉都在管遮屏要幾個、辦一堆無意義的教育訓練,不如好好落實選務E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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