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25-12-12 08:12:26※ 引述《hrma (資深象迷)》之銘言:
: 消極不執行法律,瀆職其實很難告
: 成功,
: 但其實也是有辦法對付的,
: 把他改成需要 “積極行為”去對抗
: 立法院的,ex:
: (1) 把行政首長的各項公務車,冷氣費
: 全砍
: (2)因為行政院都不執行,那就是
: 不做事囉? 薪水全砍, 修行政院組織
: 法:行政院政務官為無給職
: (3)其他
: 如果法律通過,行政院政務官為無
: 給職,,,還敢領薪水,
: 就是貪瀆了
反過來講
如果行政院也可以反制不去編列立法院的預算
立法院就算立法自己編列預算給自己也是違憲
因為釋字391說行政院是唯一編列預算的機關
立法委員也不能領薪水,要死大家一起死
唯一解是憲法法院
然後憲法法院也被立法院冷凍
部分大法官還說要遵守立法院的法律
我已經看到魏瑪共和國的影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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