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拚打詐有感 政院擬設補償基金

作者: a96385245 (Kalpeny)   2025-12-10 09:54:17
中時新聞網/王千豪 袁茵
拚打詐有感 政院擬設補償基金
今年前11個月民眾因被詐騙的財損已達826億元,反詐騙聯盟協會理事長陳安迪9日直言,
受害者並不在意詐騙犯會被判什麼刑,「只在乎自己被騙的錢何時能夠追回來?」行政院
打擊詐欺指揮中心執行祕書王琮聖說,正研議是否成立詐騙補償基金,提供補償予被害人
,已列為今年及明年重點工作。
國民黨立委張智倫、吳宗憲、林沛祥、葛如鈞昨共同舉行「預算翻倍詐騙不減,檢視打詐
實效與被害人權益保障」公聽會,受邀參加的陳安迪指出,在司法實務上,詐騙受害者必
須在1、2年內,證明自己被騙的錢與詐團不法所得有關連,如果沒有辦法證明,詐團被破
獲後,不法所得就會依法充公,直接納入國庫。
陳安迪呼籲,政府應以充公的錢設立詐騙受害者專屬的賠償基金,輔導被害者心靈,給予
急難救助,或協助被害者找工作等。
王琮聖給予正面回應,他說打詐中心正研議是否將一部分充公款項移撥成立詐騙補償基金
,補償被害人損失,或提供輔導等,因涉及跨部會討論,列為打詐中心今年與明年度重點
工作。
司法院刑事廳法官吳元曜指出,法院或檢察官在程序進行中,可以斟酌個案情形,依《刑
事訴訟法》142條第一項規定,將扣案的贓物返還被害人,但詐騙案件被害者人數眾多,
難以認定扣案的犯罪所得是否屬於特定的被害人,亦難釐清各被害人所應該獲得的金額與
比例,所以在法院審理時,直接發還可能會有一些難度。
民眾黨立委林國成接受本報訪問時,贊同政府對民眾被騙後進行補償機制,有總比沒有好
,但被騙後可要回的補償應是微乎其微,等打詐中心未來公布補償基金具體內容,再來商
議。
民進黨團立院黨團幹事長鍾佳濱則認為,若要研議對犯罪進行補償,且由國家設立,恐怕
會有2個問題。第一,怎麼考量法律上的衡平性,現行《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有類似
補償機制,但有特定條件限制,只對死者遺屬、重傷者和性侵被害人提供經濟補償,尚未
有其他犯罪類型的被害人,「打詐基金」恐被外界質疑「為何詐騙受害者有補償,其他受
害者沒有?」
至於第二,鍾佳濱說,因犯罪造成的損害若要由社會支付,恐怕也有很多討論空間,例如
怎麼區分被詐騙?這些問題過去都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中提過,可再聽取社會各界意見。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51210000452-260120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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