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erex (去她的前男友)
2025-12-04 09:23:42安安如題
曾經跟一個法律系畢業還在考執照的朋友討論死刑
討論到兩方面紅耳赤 被嗆沒讀書 法盲
反正什麼鬼都是違反人權
還有問過一個當警察的朋友 重大犯罪的再犯率大概多少 他說8-9成吧 不知道他有沒有唬爛我
反正看起來在台灣會犯罪的人有一次就會有第二次
如果彼此退讓大家都不要死刑了
終生監禁不得假釋總可以吧? 我覺得這對殺人性侵的已經很優待了
美國日本都有 法律人總不能說美國日本沒人權了吧?
也可以處理想死所以去犯案拿死刑的人
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