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舊金山和約可看出當初日本很強大耶!!

作者: sasolala (殺手拉拉)   2025-11-30 09:45:13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8%88%8A%E9%87%91%E5%B1%B1%E5%92%8C%E7%B4%84
《對日和平條約》,簡稱《對日和約》,通稱舊金山和平條約或舊金山和約,是第二次世
界大戰的大部分同盟國成員與日本簽訂的和平條約,1951年9月8日由包括日本在內的49個
國家的代表[a]在加利福尼亞州舊金山的戰爭紀念歌劇院簽訂[b],並於1952年4月28日[c]
正式生效。起草人為日後擔任美國國務卿的約翰·福斯特·杜勒斯,正文以英語書寫,另
有法語、西班牙語、日語等3種語言之正式譯本。
舊金山和約的目的是解決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戰敗投降的政治地位、以及釐清戰爭責任
所衍生的國際法律問題。和約第二條聲明日本承認朝鮮獨立、放棄臺灣、澎湖、千島群島
、庫頁島南部、南沙群島、西沙群島等地的所有權利、權利根據和要求。和約第三條中,
日本將會同意美國對於琉球群島等島嶼交付聯合國託管的提議。因合約第21條朝鮮享有第
2條全部,但很多文章只提2a朝鮮獨立,而造成後來南千島群島、竹島、日韓領土紛爭的
主權爭議,以及臺灣及澎湖群島、南沙群島、西沙群島、庫頁島南部等紛爭。
日本在和約前言的部分,請求加入聯合國並遵守《聯合國憲章》。隨著這份和約的正式生
效,日本結束長達七年的盟軍佔領時期,並恢復正常國家地位。1956年12月12日,聯合國
安全理事會一致決定向聯合國大會推薦日本為聯合國會員國;12月18日,經聯合國45個成
員國提案、51個成員國附署,聯合國接納日本成為第80個會員國。
看到中國不承認當初這個合約 所以好奇看看
不查還不知道 才發現原來台灣也牽涉其中
原以為當初日本戰敗是日本自己不要的 原來還有合約關係
可以看出 當初日本是擁有韓國跟台灣的
最後只能放著獨立朝鮮、台灣
其實日本也算是台灣的祖國之一
算是有血緣關係的
不知大家怎看??
現在中國說不承認當初舊金山和約 不論ROC還是PRC 好像都沒人去簽
翻開歷史是不是覺得有點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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