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azan (僅供åƒè€ƒ)
2025-11-29 22:03:3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黃佳琳
3.完整新聞標題:
LINE被前女友封鎖 高雄男花「1元」突破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男子阿明(化名)和女友小花(化名)分手後,阿明一直想挽回並釐清分手原因,但
LINE被封鎖、電話被拉黑,阿明無法與小花取得連絡,阿明心生一招,多次以金融帳戶轉
帳1元,並於交易備註欄留言,成功將自己的心意告知小花,但無奈小花還是不搭理他,
還報警阻止他繼續騷擾行為,法官也依違反跟騷法判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今年5月,阿明跟小花分手後,阿明覺得小花一直沒有把話說清楚,讓他不知
道分手原因,加上自己也一直惦記著小花,不願與她分手,因此阿明試著傳LINE和打電話
給小花,但LINE被封鎖、電話被拉黑,無法與小花取得連絡。
阿明從5月20日至6月7日,多次以金融帳戶轉帳1元,並於交易備註欄留言方式,對小花傳
送文字訊息,成功將自己的心意告知小花,但小花冷處理,阿明無從得知對方心意,只好
又於6月1日、8日,兩度前往小花位於高雄市大寮區住處信箱,投遞5封、3封信件,甚至
跑到教會,在小花的機車上擺放1袋零食及3封信件。
小花不堪阿明持續騷擾,只好報警求援,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阿明坦承犯行,法官認定
犯行明確,依違反跟騷法判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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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4 年度簡字第 4958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4 年 11 月 21 日
裁判案由:跟蹤騷擾防制法
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第1項
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