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niblue (sanity)
2025-11-29 16:01:24※ 引述《william8403 (威威威廉)》之銘言:
: 幕後/還原台男杜拜「被捕獲釋」始末 外交人員前線奔走卻中暗箭
: ETTODAY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 雲林一對陳姓夫妻前往中東旅遊,在阿布達比轉機時,陳男突遭5名武裝人員帶走,目前
: 已獲釋。陳妻透露,丈夫疑因「同名同姓」遭誤抓,她也透過藍委批評「向外交部求助沒
: 有任何消息」。還原整起經過,根據杜拜當地法令,僅當事人家屬才能委任律師,但陳妻
: 當下已搭機到土耳其與旅行團會合,駐處多次詢問陳妻是否願意回到杜拜協助委任,卻無
: 下文,只好轉而洽詢當地友好律師,希望提供司法資源協助,陳男目前也由處長無償安置
: 。對整起經過,有涉外人員坦言,一線外交人員奔走拆彈卻中暗箭,難免心寒。
: 陳男24日在阿布達比機場遭警方拘捕,並於杜拜當地28日凌晨1點獲釋。目前由駐杜拜辦
: 事處目前協助安置,之後也將陪同陳男到12月3日向當地警方申請解除禁令返台。事發後
: ,陳妻透過雲林當地立委張嘉郡指控,多次向駐外辦事處與外交部詢問案情,但始終得不
: 到原因,也無法知道丈夫為何被帶走,一直被告知要等待。辦事處人員告知家屬「已進入
: 司法程序」,外人不得介入,需要聘請當地律師才能了解案情,辦事處提供了一份律師名
: 單,但內容分類繁雜、費用不明。
: 回顧事件之初,外交部26日回應《ETtoday新聞雲》詢問時指出,我國駐杜拜辦事處於11
: 月24日上午接獲國人楊女士電話告稱,其夫婿陳姓國人於11月23日搭乘Etihad班機抵達阿
: 布達比國際機場轉機時,遭警察登機拘捕,惟楊女士無從向警方詢問拘捕原因,並已搭乘
: 班機轉赴土耳其伊斯坦堡與國內旅行團會合。駐處當時獲悉後,已立即洽繫阿布達比警方
: 瞭解本案原委。
: 然而,我國與杜拜並無正式外交關係,不具有「領事探視權」,需透過各式管道探知訊息
: 。事發當下,外交人員第一時間與陳妻、兩人在台灣的兒子取得聯繫,並告知根據杜拜當
: 地法令,僅當事人家屬才能委任律師,駐處也無法代為聘任,因此提供一份律師清單,並
: 多次詢問家屬是否能到場協助委任,由律師依法行使探視權及閱卷瞭解案情。
: 涉外人員透露,陳妻僅回應「要跟家人討論」後,就沒有下文,駐處轉而洽詢當地友好律
: 師、檢察官另闢蹊徑,希望能提供司法資源協助。藍委張嘉郡昨受訪時證實,「陳太太在
: 當地舉目無親、孤立無援,被迫跟著旅行團繼續前往伊斯坦堡」。也與家屬未到場無法聘
: 請律師說法不謀而合。
: 經駐處奔走,陳男於杜拜當地28日凌晨1點獲釋。我駐杜拜辦事處處長陳俊吉第一時間將
: 人接回自己宿舍安置。並持續提供包括核發後續旅行文件等協助,而陳男12月3日仍須回
: 警局報到,以辦理解除旅行禁令。目前11月29日-12月2日期間則是阿國國定假日,駐處為
: 平撫陳男心緒,這幾天除了另外安排住宿,也會帶他出去走一走,安排當地一些軟性行程
: 讓他轉換心情。
: 而陳妻也再透過媒體要求,丈夫身上沒錢、沒護照,辦事處的處長收留他一晚,但接下來
: 這幾天是杜拜連假,處長的家不方便一直借住,他(指陳男)要住外面,所有的東西都被
: 扣留到12月3號才拿到,請辦事處要協助安排這6天無償的食宿,不能讓我先生用借貸的方
: 式去處理,這幾天的食宿包含飛回台灣的機票。
: 然而,根據領事局「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實施要點」第九款規範,旅外國人遭遇急難,且有
: 迫切返國需要者,得代購最經濟之返國機票,及提供當事人於候機返國期間不逾800美元
: 之基本生活費用借款,並應請當事人先簽訂急難救助款借貸契約書,同意於立約日次日起
: 六十天內主動將借款(含機票款)歸還外交部。倘若是醫療專機或極特殊情況,才能專案
: 回報外交部奉核,不能擅自撥款。所幸陳男平安獲釋,但也可能因此難以符合特殊的急難
: 救助情況。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1129/3075571.htm
從頭到尾看不出來哪裡被抹黑,反而比較像抹黑人家老婆甩手不管出去玩一樣。
一個老婦跟老公一起參加旅行團出國玩,是指望她會英文哦?舉目無親語言不通,不跟團走不然咧?你媽你敢讓她自己一個人在杜拜哦?
是我我也叫她跟團走好嗎?
一般人遇到這種事都是抱期望政府能出面救爸爸才是正常人的做法吧!
結果政府不正常當事人是能怎樣?現在是要抹黑媽媽貪玩哦?
不過閃尿都能當芬蘭外交官,這辦事處能力多少我是很好奇啦,現在是逼中華民國人都跑去找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府協助就對了啦,誰叫這群既不承認中華民國又不是台灣國,但是半點能力都沒有的奇怪玩意兒當政,去他媽的,連一個無辜老人也要抹黑,我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