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sel 2025-11-28 12:18:18媒體來源:壹蘋新聞網
記者署名:鮮明
完整新聞標題:南投色警兩度偷拍女警洗澡!毀屍滅跡沒效 數位鑑識還原後下場曝光
完整新聞內文:
2025/11/27 18:05 記者 鮮明 綜合報導
南投縣某分局1名張姓員警,今年3月利用留宿分局宿舍的機會,兩度在男女共用的盥洗室
內,以手機偷拍同1名女警沐浴,經女警發現報告長官,在張男手機內以數位鑑識還原5段
偷拍影片。法官依無故以錄影攝錄性影像罪,將張男判刑5月、得易罰金,可上訴。
據了解,張姓員警已婚,因積壓公文等不良紀錄被記1支大過,調到該分局的派出所服務
。本案發生後,縣警局將張員調至其他分局,列入教育輔導加強考核,行政懲處則待刑事
判決確定;縣警局召開性騷擾審議委員會,認為張員性騷擾事證明確,移由南投縣政府裁
罰。
判決指出,張姓員警今年3月19日、20日均留宿在分局4樓宿舍,3月19日凌晨4時10分,張
員如廁後欲沖洗身體,前往4樓男女共用的盥洗室,見有人正在沐浴,竟基於無故攝錄他
人性影像之犯意,持其手機開啟錄影功能,伸至門板上方,發現沐浴之人為分局某派出所
1名員警,仍偷拍她裸身洗澡的性影像。
3月20日0時14分,被害女警又在4樓盥洗室沐浴,張員如廁後欲沖洗身體,發現有人又在
沐浴,仍以相同手法偷拍。這回被害女警發現門板上方有手機,且鏡頭朝向自己,嚇得大
聲喊叫,張員隨即落荒而逃。
女警向派出所所長及分局長報告,分局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張員涉案;張原本否認偷拍,
經警方透過數位鑑識還原其手機,發現裡面有5段被害人裸身沐浴的畫面,張員這才坦承
犯行。張員事後積極想找被害女警和解,但女警沒有意願,堅持要張員受到法律制裁。
南投地院審酌張員身為執法人員從警10年,卻知法犯法,罔顧對他人隱私權之尊重,2次
犯行各依無故以錄影攝錄性影像罪判刑3月,應執行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張員及辯護人
爭取緩刑,但法官認為張員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創,又無法取得被害人諒解或達成和解,不
宜宣告緩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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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nextapple.com/local/20251127/5E5C46FACB994EF7E8165FE089193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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