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跟鬼故事大哥陳為民說
全台測速照相太多 好像不太妥當
讓人無法放心開車 都要注意時速
阿可是很多傷亡案件就是開車的人恍神才發生的呀
但是燒錢又會傷國民感情
不如這樣吧
市區如果被照相機照到超速20以上
就要被強迫執行帶去法務部矯正署的監獄去種菜
而且沒有薪水可以領還不能易科罰金
有錢人最珍貴的就是時間惹
你超速罔顧他人生命安全
那就罰你進去種菜給大家吃
收成的菜人民可以自己去採
或是便宜賣給餐飲業者穩定物價
這樣不就提升糧食自給率了嗎
把不守規矩的人轉化成穩定物價的因子
受刑人又可以體驗一下慢活樂趣
減少因為對麻木而想從飆車取得刺激感的傾向
算是很符合人性的處理方式吧?
不然如果只是給暴發戶罰錢
人家錢多不在乎還不是繼續飆車直到發生悲劇為止
鄉民覺得怎麼樣?
還有什麼刑罰鄉民覺得更適合的嗎?
有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