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教唆男友人下藥猥褻同住男 台東男遭判刑

作者: girl55665566 (女孩56)   2025-11-22 18:56:12
中時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1122001529-260402?chdtv
蔡旻妤
教唆男友人下藥猥褻同住男 台東男遭判刑3年6月
為助友人滿足性慾,台東劉男竟教乙男以含第3級毒品成分的安眠藥的FM2迷昏同住甲男,
再趁機強制猥褻,劉男雖否認犯行,但台東地方法院認定劉男教唆犯意明確,行為造成被
害人身心重大侵害,依教唆以藥劑犯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劉男與乙男因工作認識,得知乙男心儀同住的甲男,卻無機會發生性行為。自
109年10月底起,劉男多次建議乙男可至身心科取得含氟硝西泮(俗稱FM2)的安眠藥,再
趁機摻入甲男飲食中,使其昏睡後下手。
乙男同年11月2日依劉男建議前往精神科診所就醫,取得內含FM2成分的藥錠7顆。當晚,
他在租屋處將其中2顆摻入甲男的湯品及飲料。甲男服下後不久陷入昏睡、無法反抗,乙
男隨即違反其意願觸摸胸部、大腿,並以生殖器磨擦肛門,完成強制猥褻行為。
法院調查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發現,乙男犯案當天詢問「FM2要幾顆才夠哥?兩顆太多嗎?
」劉男不僅提供FM2劑量建議覆「一顆就好,他會昏睡、會無力」,犯後還主動關心「效
果如何」,甚至再提出使用酒精輔助下藥建議「我教你一招,先買一瓶貴的威士忌……喝
完再買啤酒」,認定劉男並非「隨口說說」,有積極引導犯案事實。
不過,關於「教唆以欺瞞方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罪」部分,法院認為劉男雖建議使用藥
物,但無證據證明他明知該藥含第三級毒品成分,檢方舉證不足,因此未另行論罪。
劉男否認犯行,法官認為其行為造成被害人身心重大侵害,認應予嚴處,最終依教唆以藥
劑犯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6月,全案可上訴。
又是個會用藥的壞甲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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