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oo4u (Goo4u)
2025-11-22 09:15:53每次提到科技執法就會吵是誰設立的
AI查到的部分,中央是規劃的部分,所以要不要科技執法雖然是地方,但是只要中央不同
意,地方一樣可以不執行吧,到底主導權是地方還是中央?
....…........….........................
交通部在科技執法上主要扮演輔導、補助及規劃的角色,其權限集中於協助地方政府建立
科技執法系統,但實際執法與舉發權則在於地方警察機關。交通部透過補助地方政府購置
設備,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相關規定,讓地方政府得以利用科學儀器取得
違規證據,進而進行舉發。
交通部的權限與角色
經費補助與輔導:交通部自2019年起補助地方政府採購科技執法設備,旨在加強交通執法
強度、矯正交通違規行為並降低人力負擔。
法規依據:交通部的科技執法政策需依循《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特別是《
第7條之2》的「經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其行為違規」的規定,作為逕行舉發的法
律依據。
設備公布:依據法規,設置科技執法設備的地點或路段,應由地方政府定期於網站上公布
,以供民眾查詢。
研究與評估:交通部也會進行相關研究與評估,例如審計部曾對部分科技執法設備設置點
的適法性提出疑慮,顯示交通部在執法效益評估方面也扮演一定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