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ngyin (龍吟)
2025-11-22 08:13:51※ 引述《niburu (none)》之銘言:
: 台灣本來就應該在菲律賓部署軍力了,也不用美帝寫報告來說。
: 當年菲律賓軍方射殺屏東漁民,就是巴丹島經濟海域的關係,台灣出動大批軍艦,軍威
壯
: 盛,嚇得菲律賓總統強顏歡笑,當時就應該佔領巴丹島,以賠罪台灣。
: 現在為了防犯大陸攻擊台灣東部,部署台軍力在巴丹島,就變重要。
: 建議要買下巴丹島,而且要用賄賂菲政方,以免大陸用相同方法買下巴丹島。
: 台軍就部署在巴丹島防守,順便將甲甲移民過去,建設彩虹島。
有一個八卦啊,
根據國際法,其實菲律賓是沒有巴丹群島
的主權的。
菲律賓主權來自幾個條約,首先是1898年
美西戰爭,美國西班牙在巴黎簽訂合約,
獲得了古巴,關島,菲律賓等地主權。
條約明確規定菲律賓領土範圍是北緯20度
以南,東經118度以東。
巴丹群島恰好在北緯20度以北。另外中業島
,黃岩島,仁愛礁等等都在東經118度以西。
1946年菲律賓自美國獨立時,美國的國內
立法也是規定了這幾個經緯度為菲律賓
領土界限。
1951年美菲共同防御條約對防禦範圍的規定
也是這幾個經緯度限制下的菲律賓領土。
1953年菲律賓憲法規定的菲律賓領土範圍
也是這幾個經緯度。
1960年代後菲律賓才開始主張南沙群島
還有巴丹群島主權。中業島還是1970年代
初台灣送給菲律賓的。
所以國軍佔領巴丹群島其實是沒有國際法
障礙的,畢竟根據國際法,菲律賓是沒有
該地主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