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勞動部:院版外送專法最高罰50萬元 違者

作者: enlong777 (新手上路)   2025-11-21 16:34:33
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歐芯萌
3.完整新聞標題:
勞動部:院版外送專法最高罰50萬元 違者公布公司、業者名字
4.完整新聞內文:
勞動部於21日預告《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草案,就外送平台業者與外送員、消費者、合作商家間之四方權利義務關係予以規範,各界對於草案內容如有意見,可於預告期間內提供勞動部。院版外送專法最高罰鍰50萬元,違者將公布公司及業者名字。
勞動部洪申翰部長指出,政府在推動制定《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最主要目的,即在透過立法來適當的衡平四方關係,保障外送員、消費者及合作商家合理權益,共同促進外送平台產業之健康發展。
勞動部說明,經與有關部會、外送相關工會、主要外送平台業者座談,並由洪申翰親自出席立法院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後,擬具本法草案,共計28條條文。
院版外送專法六項重點包括:明確相關部會權責劃分;擬定定型化契約範本;雙重機制保障外送員基本報酬;要求訂單資訊透明化,並確保外送員享有離線權;明定契約終止事由並強化申訴救濟制度,確保外送員工作權;強化外送工作期間之保險保障(團體傷害保險及責任保險、災保)。
院版外送專法草案明定,外送平台業者違反該法經處以罰鍰者,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公布其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日期、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院版外送專法之中,有關罰則的部分,六項說明如下:
一、強迫外送員接單(第11條、第15條),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二、外送員違反交通規定,平台業者應通知外送員完成運送安全講習;完成講習前,平台業者不得迫使其跑外送(第23條)。違者由交通主管機關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三、外送員死亡或重傷住院,平台業者應於八小時內通報當地勞動檢查機構,並於事後實施事故調查(第21條)。違者由主管機關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四、外送平台業者拒絕、規避或妨礙主管機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監督、檢查及調閱紀錄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五、外送平台業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一)平台業者應於外送服務契約成立後七日內,提供書面或電子契約予外送員收執;應幫外送員辦理災保;消費者訂購商品之時間及內容物,及外送合作、外送服務契約,平台業者應保存至少二年。
(二)平台業者對新加入之外送員,應提供一定時數之職業安全衛生、交通安全、食品衛生安全及其他必要之教育訓練。平台業者每年應要求提供外送服務之外送員,至少完成一定時數之教育訓練。
(三)有關平台業者給付外送員報酬的相關規範(第5條第2項至第5項);外送員依規定終止外送服務契約,平台業者應發給外送員經濟補償;平台業者應建立申訴制度,提供外送員進行申訴;平台業者應為外送員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及責任保險,未投保前不得使外送員提供外送服務。
六、外送平台業者對新加入之外送員,應提供一定時數之職業安全衛生、交通安全、食品衛生安全及其他必要之教育訓練。外送平台業者每年應要求提供外送服務之外送員,至少完成一定時數之教育訓練。違者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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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238/9154695
6.備註:
581 胖達 拉拉 表示:蛤~才50萬並且公佈名字喔 那.........
這專法真的有夠廢的 罰這麼少 笑死
果然都已經私下打發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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