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者工程師被羈押時
小弟就有跟以前一起支持阿扁綠營朋友聊過
其中有位人權律師的觀點
這邊跟大家八卦一下
撇開因為收集網路公開人物頭像致生恐懼
算不算觸犯個資罪與恐嚇罪不說
最大爭議點是羈押的必要性
這位支持阿扁的人權律師
對當年陳水扁被羈押超過兩年是認為馬英九介入司法
檢方迎合上意無限抗告過當侵權關押
堅定認為沒有羈押的合理性與必要性
提到柯文哲雖然也是恨他背骨
但也認為羈押理由虛浮薄弱
說柯恐串供滅證只不過是騙騙不懂的
整個民眾黨褲底都被查抄一乾二淨了
哪怕再給北檢一萬年也找不到新證據
勇者辛梅爾被用恐串供滅證為由羈押兩個月
他說他覺得畢生所學建構起來的法理正義價值瞬間崩塌了
但這就是北檢的權力
另外他還是教我該如何明哲保身
用了個比方
反擊放狗的要先去咬主人
他說辛梅爾錯在跑去跟狗互咬
這話我是頗為受用
以後真的要盡量少跟民進黨的鷹犬側翼直接衝突
他們雖然喊槍斃吊路燈擺靈堂就叫合法政治訴求
司法已完全偏頗不公,雙重標準噁心人已是事實
但不管如何為此吃上官司都是不值得
因此別跟狗互咬,別跟豬打架
被挑撥動怒時先思考
擒賊先擒王 打蛇打七吋
大家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