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女童遭猥褻身心受創提告 阿公判6年6月

作者: mife103 (hibernation)   2025-11-18 16: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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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顏宏駿
3.完整新聞標題:
女童遭猥褻身心受創提告 阿公判6年6月
4.完整新聞內文:
彰化一名67歲的阿公照顧就讀小一的女外孫,卻趁兩人獨處時伸出魔爪,強制猥褻及性交得
逞,造成女童長年身心受創,她對這段痛苦的往事揮之不去,直到前年MEE TOO事件延燒,
已經略為懂事的小女孩決定報警提告,全案才曝光。經法院審理後,該名噁心的色阿公坦承
犯行,也保證絕對不會再犯,遭法院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依據判決書指出,被告從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間,利用她還在稚齡階段,在住處房間內兩
度對孫女伸出魔爪強制性交,當時小孩女還在就讀國小一年級。由於女孩一直對這段過去一
直難以忘記,至今才決定提告。
彰化一名67歲的阿公照顧就讀小一的女外孫,卻趁兩人獨處時伸出魔爪,強制猥褻及性交得
逞,造成女童長年身心受創,她對這段痛苦的往事揮之不去,直到前年MEE TOO事件延燒,
已經略為懂事的小女孩決定報警提告,全案才曝光。經法院審理後,該名噁心的色阿公坦承
犯行,也保證絕對不會再犯,遭法院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依據判決書指出,被告從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間,利用她還在稚齡階段,在住處房間內兩
度對孫女伸出魔爪強制性交,當時小孩女還在就讀國小一年級。由於女孩一直對這段過去一
直難以忘記,至今才決定提告。
合議庭判決理由指出,男子所犯強制性交罪原本法定刑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但考量他偵查
初期即坦承犯行、無性侵前科,依刑法第59條「情輕法重」規定減刑。依強制猥褻罪有期徒
刑3年6月,強制性交罪有期徒刑5年6月,應執行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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