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ARUTO (鳴人)
2025-11-16 13:46:09※ 引述《analiya (莉雅)》之銘言:
: 法理上,中蘇未參加、不承認舊金山條約。所以,構成二戰後國際秩序的基礎文件,就
: 是波斯坦公告和日本的投降文書,舊金山條約本身無效。
《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
(中華民國四十一年四月二十八日簽字 中華民國四十一年八月五日互換批准書 中華民國
四十一年八月五日生效)中華民國與日本國
鑒於兩國由於其歷史文化關係及領土鄰近而產生之相互睦鄰願望;
了解兩國之密切合作對於增進其共同福利及維持世界和平與安全,均屬重要;
均認由於兩國間戰爭狀態之存在而引起之各項問題,亟待解決;
爰經決定締結和平條約,並爲此各派全權代表如左,
中華民國總統閣下:
葉公超先生;
日本國政府:
河田烈先生;
各該全權代表經將其所奉全權證書提出互相校閱,認爲均屬妥善,爰議定條款如左:
第一條
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之戰爭狀態,自本約發生效力之日起,即告終止。
第二條
茲承認依照公曆一千九百五十一年九月八日在美利堅合衆國金山市簽訂之對日和平條
約(以下簡稱金山和約)第二條,日本國業已放棄對於臺灣及澎湖羣島以及南沙羣島及西
沙羣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