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pg (rpg)
2025-11-14 10:54:351.媒體來源:自由
2.記者署名:鮑建信
3.完整新聞標題:誘12歲國中女拍裸照、嘿咻生子 男子被判4年半
4.完整新聞內文:
高市林姓男子網路認識就讀國中的12歲女學生後,涉嫌誘騙她自拍裸照,
甚至三度嘿咻後懷孕生子,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判處徒刑4年6月。
警方調查,2023年初,被告林男經由網路,認識被害人甲女後,
明知她就讀國中一年,且未滿14歲,心智年齡未臻成熟,經交往成為男女朋友後,
謊稱「既已交往,想看妳胸部」,要求她拍攝裸露胸部3張照片得逞。
林男隨後食髓知味,
分別在2023年3月、9月和10月間,三度帶甲女前往高雄市摩鐵嘿咻。後來,
甲女父親察覺她懷孕,報請市警局婦幼隊處理,員警傳喚林男到案說明,製作筆錄後,
依強制性交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函送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
高雄地院審酌林男雖坦承犯行,但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及領養小孩,
並認為他觸犯3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2月,併執行刑4年半。
林男不服上訴,要求從輕發落,被高雄高分院駁回,尚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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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法院審理時林男為求輕判,表示願負起責任與少女結婚共同撫養小孩
但林男至今仍未與女方家庭達成和解,也未在事後認養孩子,而是任由社會局安置,
因此今年5月判處他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個月;林男對此不服提出上訴,
但高雄高分院審理時,發現阿凱未在上訴狀簽名、蓋章或按指印,經傳喚也未出庭,
也未陳報正當理由,程序有瑕疵,又未於期限內補正,因此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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