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
2025-11-14 07:14:58依照舊金山和約
第三條
日本對於美國向聯合國所作任何將北緯二十九度以南之南西群島(包括琉球群島、大東群
島),孀婦岩以南之南方諸島(包括小笠原群島、西之島及琉璜列島)及沖之鳥島與南鳥
島,置於託管制度之下,而以美國爲其唯一管理當局之建議,將予同意。在提出此項建議
並就此項建議採取確定性之行動以前,美國有權對此等島嶼之領土暨其居民,包括此等島
嶼之領水,行使一切行政、立法及管轄之權力。
所以琉球現在還是託管狀態並沒有解除
要恢復主權
要經過聯合國同意與監督下的全民公投
依照結果來恢復琉球獨立的主權
這都是歷史事實
沒什麼好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