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5-11-13 23:54:48※ 引述《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之銘言:
……
: 這部分不需要爭論,更重要的是說,擧個例子:
: 英國國會在二零一零年時,有五名下議院、二名上議院議員因批評新疆人權,被中共列為
: 制裁對象,下議院議長就立即召集全員會議,並決議禁止中國駐英大使進入英國國會,這
: 才是一個議長應該有的態度,因為議員的政治言論各有不同,但保障其自由才是民主制度
: 的核心。如果國會議員的言論都要受到審查,民主制度是無法運作的,所以議長在面對中
: 共制裁他們的議員時,態度是很清楚的,但我們的態度到現在為止仍不明,這確實是值得
: 憂心的,因為對中共來說,他們看得出「台灣有至少一半國會議員是不會發聲的」。
: ....
老兄知道英國的中央政府組織和權力分立和我國明顯不同嗎?
英國的元首是國王,世襲吉祥物。
國家行政首長是首相,必須是下議院多數黨或者執政聯盟的領袖。而下議院
議員是民選的。「國家政權」是首相領導的中央政府執行的。軍隊聽首相與國
防大臣指揮,警察基本上歸內政大臣管,但這些(內閣)大臣「全部」由首相提
名之後,由英王任命。
我國的大總統,是民選的,然後指定行政院長人選,交給立法院審查同意後
任職。立法院的立委是民選的,但是「國家政權」是民選總統的代言人行政院
長領導執行的。我國立法院除了字面上的立法權,主要就是國家預算審查權。
我國的內閣,指的是行政院下面的各部部長,通通由行政院長提名之後,總統
任命。
看出英國和我國大中央政府組織的大不同了吧?
英國的「國會」(主要是民選下議院),由首相領導,國防外交行政等一把抓
。
我國的「國會」(立法院),就是立法和審預算,國防外交行政等都由行政院
長(與背後的總統)掌握。
所以?
英國下議院如何如何對外部惡勢力做出「代表英國」的回應,符合英國憲政
。
我國立法院呢? 立法院長出來「代表中華民國」對外的回應?
這樣主張的人,以為我國總統和行政院長都死絕了?
我國總統死了,副總統頂上!
副總統死了,行政院長頂上! (代行總統職務,三個月內補選新總統)
行政院長……也死了? 行政院副院長頂上! (三個月內補選新總統)
立法院長? 不好意思! 我國憲法與行政院組織法都沒提到!
依照我國憲法規定的中央政府體制,保護「國會議員」或者任何一位百姓
不受外部惡勢力欺負?
總統哪去了?
行政院長哪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