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hokotan (しょこたん)
2025-11-13 19:35:46銀行通報太子集團進行大額交易或疑似洗錢行為,共達52次
可是最後都讓他們順利交易,把上億的錢錢搬進搬出,開心洗錢,開心買跑車買房
包括2020年張剛耀(TEO KANG YEOW CLIFF)跟林泰榕(LIM TAI RONG/LIN TAIRONG)
兩個在台灣的公司負責人,掏空自己公司被告,
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2年度重訴字第395號
被告張剛耀於原告及新加坡母公司不知情之情形下,自109年11月至000年0月間,
指示被告林泰榕提供其保管之原告公司印章,再由被告張剛耀所指派、時任原告名義
負責人之陳軒梅等人至元大銀行營業部臨櫃匯款,將原告所有設於元大銀行營業部之
款帳戶內於逾新臺幣9億元以上之存款轉匯至被告張剛耀之私人帳戶
澄碩公司美金11,000,000元
邁羽公司美金10,000,000元
睿督公司美金4,000,000元及新臺幣67,937,870元
52次是誰保護太子集團這個超壞詐騙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