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警赴機場逮人!造謠台灣花巨資換蕭美琴演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25-11-12 18:53:34
※ 引述 《EVEA》 之銘言:
: 警赴機場逮人!造謠台灣花巨資換蕭美琴演講 網友:反串文不違法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750267
: 三立記者石明啟、楊忠翰/台北報導
: https://attach.setn.com/newsimages/2025/11/12/5343960-PH.jpg
: 副總統蕭美琴,7日在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大會中發表演說,有網友卻在社群平台發文
: ,指出台灣捐了80億歐元才得以促成此事,事後總統府澄清並報案;對此,警方調閱IP位
: 址追查,鎖定陳姓網友涉有重嫌;12日下午3時許,陳男搭機返抵國門,警方前往機場逮
: 人,陳男無奈表示,他就是轉發反串文,不懂違反哪一條法律。
: 該名網友發文表示:「法國BBC報導台灣捐了80億歐元,然後讓副總統上去噴了20分鐘的
: 口水,80億歐元拿來建設台灣不知道有多少?拿來普發不是比你在上面噴口水來得好!」
: 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關於網路出現不實訊息,內容提及「法國BBC報導台灣
: 捐贈80億歐元巨資交換演講」等字句,實屬惡意捏造,絕非事實,總統府已注意到該則造
: 謠貼文,同步通知警政單位依法調查處理。
: 警方獲報後調閱IP位址追查,循線掌握發文者是陳姓男子,但陳男發文時人在國外;今天
: 下午3時許,陳男飛抵達桃園機場,警方前往機場逮人,陳男受訪時表示,他看到很多人
: 在《Threads》散布這篇文章,一看到法國BBC報導就知道是假的,他覺得很好笑就跟著轉
: 發,這就是一則反串文,不懂轉發這類文章違反什麼法律。
: 警方指出,由於陳男文章並非事實,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的散佈謠言,足以
: 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
這個新聞簡直扯爆
警方指出,陳已違反社維法63條
要知道社會秩序維護法屬於行政法
並不是刑法
是屬地主義
換言之
陳在國外犯案
警方根本就沒有資格以及權力
去機場進行逮捕
再者,社會秩序維護法63條
最多可以關三天
屬於輕罪
居然可以派警察,請海關配合
主動去機場堵人
根本明顯違反比例原則
警方可以去電要求陳到案說明
也沒有資格去要求海關提供成回國資訊
然後在機場堵人
甚至陳在機場遇到警察的時候
可以要求他回家,另外再行約時間
如果今天警察真的去機場逮捕陳
並且理由真的是新聞所說的社會秩序法63條
那警察至少犯了一下幾條罪行
個資法,警察怎麼知道?陳幾月幾號幾點鐘到機場?
警察職權行使法,不當限制人身自由
刑法,濫權追訴罪
建議台灣所謂的人權律師
可以協助陳打打所謂的國賠官司
做新聞報導內容
很明顯的是警察違法濫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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