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5-11-08 14:22:37※ 引述《lycppt ()》之銘言:
: 【陳靜文/綜合報導】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捲入台灣網紅謝侑芯命案,5日投案後遭收押
: ,正接受警方調查。近日他陸續被爆料私生活複雜,甚至會揪好友到泰國進行黑暗行程,
: 且特愛第三性公關。對此,經紀人嚴詞駁斥這是不實傳聞,強調黃明志是直男,只愛大奶
: 妹。
: 噓 a187: 愛大奶我可以支持 但愛三性只能噓了 114.45.9.152 11/08 12:27
其實「第三性」在這邊應該只是一種比喻罷了,實際上要表達的意思,應是他不會和女性
以外的任何性別有染、甚至發生不倫性關係
只是「鏡檢」的這番誇大言辭,《中國報》都僅有單純轉貼經紀人聲明,原文本身並沒有
列進 Part 1XX 連載裡面
這顯示在新聞道德方面,反而是「鏡檢」要再改進啦~
而且說到這邊,順帶一提:
因為各國司法制度不同,謝侑芯家屬只能在馬來西亞找當地的律師,而前述報刊日前獨家
報導稱,他們找來了陳俊達律師為告訴代理人,協助處理後續的法庭審訊
他曾處理的刑事案件,據傳主要是重罪類型,另外也有經手商業罪案。
話說回來,此消息一出的反應:
「誰不愛大奶妹」
「吃不到葡萄是酸的,小編吃不到木瓜,所以也是酸的」
「中國報直接改名黃志報更好。」
「小辣椒ngam他」
「一沉百踩,可悲」
「中國報其實越報越讓人覺得他完全就是沒證據憑空捏造」
「進步了強度post」
「正常啊 難道你愛平板妹」
「黃冥痣鹹濕到這種程度」
其實大多都已經無感了,這些報導頂多只能說是「未審先判」,與有法治之地的精神有違
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