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王義川認輸了!未聲請再議 告狗仔偷拍確

作者: taot917 (每天一點新鮮)   2025-11-07 18:31:58
本來就小丑
狗仔本來就不違法,不然週刊早倒光了
不能說政治人物不能拍,只能拍藝人
誰都不喜歡自己的隱私被跟拍
可這就是靠出名獲利的代價阿
吳宗憲說過,藝人唱首歌能賺這麼多錢
就是把隱私賣了,政治人物不也一樣嗎
如果政治人物不能找人跟拍
那週刊的老闆第一個違法阿
傳媒就是一個兩面刃,要就禁狗仔
哪有你被拍才算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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