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TaiwanPlus爆拒「台灣腔英文」播報!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5-11-06 13:12:21
※ 引述《lycppt ()》之銘言:
: 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 文化部自110年起辦理「發展國際數位傳播計畫」,以TaiwanPlus為主要平台,監察院今(6
: )日指出,經調查發現,TaiwanPlus觀眾觀看次數區域集中於亞洲與美洲地區,另新聞編採
: 決策權限高度集中於少數外籍主管,更有外籍主管拒絕台灣腔調英文播報,歧視本國人才。
: 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通過監察委員林郁容、紀惠容、王美玉調查報告,促文化部檢討改
: 進。
: → Nevhir: 什麼意思 是說他講的英文沒人聽得懂嗎 111.249.230.102 11/06 12:57
看起來的意思是:
TaiwanPlus本應是要「大外宣」到亞洲、大洋洲以外的地區,但如果用「台灣腔英語」來
發音,顯然的正常的英文使用者會不解
但是否全然代表存在歧視的意味,個人是覺得有商榷的空間(不一定要這樣看,畢竟這是
公視的人事審議問題)啦...
而順帶一提,三天前公佈十月院會總成果
簡要如下:
一、陳情案處理:扣除屬程序性質書狀後
送請機關參處:二百三十三件
屬司法、行政救濟程序:二百八十件
併案處理:四百二十二件
不屬監察院職權、陳情內容空泛等:二百三十五件
需進一步查處:一百四十六件
二、彈劾案:通過三案
(一)伍玉成案(花蓮縣富里鄉永豐國民小學前校長)
案由:
伍玉成已知悉A女已婚,於一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晚間宴飲後,與A女前往汽車旅館並
發生性行為,且於翌日傳具性意味之不當言語,傷害A女人格尊嚴,言行不檢,嚴重影響
政府信譽及形象,核有重大違失。
(二)陳勇松(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案由:
陳勇松承審被告鍾文智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上訴第三審強制處分,違反辦案程序及職務規
定,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
(三)施國隆(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前局長)
案由:
施國隆擔任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局長期間,將該局取得之平板電腦轉贈其中十三臺與公務無
關之親友;縱如其所稱係接受屬下餽贈十三臺平板電腦,惟其價值高達新臺幣十一萬餘元
,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等規定,核有重大違失。
三、糾正案:通過三案
(一)
南投縣政府任令信義鄉沙里仙段一九八地號國有原住民保留地,遭長期違法興建寺廟使用
;另信義鄉公所未落實原保地清查管理,均核有違失,糾正南投縣政府、信義鄉公所。
(二)
澎湖縣籍漁船外籍漁工遭雇主不當對待,澎湖縣政府草率結案致施暴重演,勞動部未檢討
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制度缺失,對人員培訓及紀錄品質監督不力,糾正澎湖縣政府及勞
動部。
(三)
教育部遲未就私校編制內職員工作條件缺乏制度性保障之問題,積極監督改善,罔顧主管
機關職權,糾正教育部。
對比起公營媒體內的爭議,相信只是單純的冰山一角而已,不足以掛齒
要為此而感到在意的話,與比例原則相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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