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5-10-30 22:43:12※ 引述《westdoorcard (West)》之銘言:
: 我跟他交往三年,他家在台中,我家在桃園。
: 他三十歲,我二十八歲。這三年我陪他度過創業、加班、沒錢的日子,吃泡麵、騎機車、連
: 生日都是便利商店蛋糕。
: 他常說:「等我穩定下來,我一定會給妳一個家。」
: 我信了。
: 今年年初他說:「我們結婚吧。」
: 我超開心,立刻開始想婚禮、蜜月,甚至已經挑好新家附近的幼兒園。
: 但當他拿出房屋買賣合約那一刻,我整個人冷掉。
: 房子,他爸媽出的頭期款。
: 貸款,他一個人背。
: 名字——只有他。
: 我問:「那我的名字呢?」
: 他抬頭看著我:「妳又沒出錢,為什麼要加妳?」
: 我當場愣住。
楞個毛線。
給你一個家? 房子買了讓你免費住,這樣沒給你一個家?
: 不是因為他說錯,而是那一瞬間,我突然明白了,原來我這三年的陪伴、體諒、支持,在他
: 眼裡一文不值。
: 我爸媽知道後氣炸。
: 我媽說:「女兒,別傻。房子沒妳名字,等他變心妳連門都沒資格開。」
這樣啊?
女主小時候住的家,所有權是誰的? 可能是女主的爹的也可能是娘的,
但無論如何不會是女主的吧? 奇怪女主當年怎麼沒跟自己爹娘說:
爹娘啊~~~這房子啊,寫我名下吧。不然女兒我沒有安全感。
哪天爹娘變了心,女兒我連們都沒資格開不是嗎?
俗話不是說,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誰也檔不住?
至於爹嗎? 也保不准哪天就讓哪個年輕貌美的小狐狸經勾走跑路,
報紙新聞從不缺這種消息。
奇怪這女主小時候怎麼就能安安心心把不是自己名下的房子當家,這長大
了搬到老公名下的房子,就沒辦法把這房當成自己家了?
: 我朋友也說:「現在結婚哪個女生沒加名字?妳這樣是去當保母不是當老婆。」
這樣? 那女主嫁給朋友好了。反正我國早就修法了,這年頭只要是成人,都能
當結婚對象,性別不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