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欸欸,
問了一下AI:
大陸「劣跡藝人」標準懶人包
一、違法犯罪
‧ 涉毒、嫖娼、逃稅、賄賂、詐欺、非法代孕。
‧ 涉及刑事案件或被依法判刑。
‧ 危害社會公共安全、他人生命財產。
二、失德行為
‧ 發表辱國、辱華、侮辱民族或英烈言論。
‧ 傳播低俗、色情、暴力內容。
‧ 醜化社會價值觀、挑戰社會公德。
三、違反職業操守
‧ 毀約、逃約、欺詐合作方或粉絲。
‧ 逃漏稅、虛假代言、造假宣傳。
‧ 利用藝人身分牟取非法利益。
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 被媒體揭露後引起輿論強烈反感。
‧ 對青少年或社會風氣產生負面示範。
‧ 被演出行業協會或平台列入黑名單。
五、後續處置
‧ 作品下架、節目刪除、封禁露出。
‧ 行業聯合抵制期:1年、3年、5年或永久。
‧ 復出需完成公益活動與形象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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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問,
王子算不算劣跡藝人了?
有沒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