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U0121 (愛玉冰™)
2025-10-28 23:17:48蠻好奇的
若說藝人是屬於個人類型的
那或許是真的是個人行為
但若是團隊組合的藝人
一團裡面有兩個閃兵 外加三個免役
你們會覺得跟經紀公司一點關係都沒有嗎?
不太可能五個人私下講好吧
三個免役 兩個本來要當 結果兩個自己跑去造假病歷
然後大家也都知道
這些藝人基本上就是賣身給經紀公司
公開與私人行為 一切都是經紀公司說了算
若有違背合約的內容 重則可能還要解約賠償
現在只抓藝人 沒去抓經紀公司
是不是有什麼不能說的秘密?
有沒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