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說好聘金168萬卻裝傻 岳父怒告女婿!法官

作者: poeta (鍵盤詩人)   2025-10-27 12:38:02
1.媒體來源:中時
2.記者署名:尹維源
3.完整新聞標題:說好聘金168萬卻裝傻 岳父怒告女婿!法官:契約有效須照付
4.完整新聞內文:
婚前承諾成了9年未解的心結!男子阿國控訴女婿阿華,迎娶女兒小萱(化名)時,簽下
聘金168萬元的契約,約定先付18萬元,其餘150萬元分月繳2000元。不料,婚後多年女婿
未曾依約給付,連一筆分期款都未給。法官審理後,認定契約有效,判阿華應補付19萬
6000元,並自今(2025)年7月起每月續付2000元至2078年10月止。
判決書揭露,2015年阿華為迎娶小萱,主動向岳父承諾給付聘金168萬元。考量經濟狀況
,雙方簽訂書面契約,約定先支付18萬元,其餘150萬元以每月5日繳納2000元方式分期清
償,直至付清為止。不料婚後,阿華不僅未履約,連基本金額也毫無動靜,阿國多次催討
未果,遂訴請法院強制履行。
阿華則辯稱,當時岳父以「刁難婚禮」逼迫他支付龐大聘金,認為契約違反公序良俗,應
屬無效;另外,他主張雙方曾口頭約定「禮金應全數由男方收領」,而婚禮當天岳父擅自
收走禮金,導致條件未成就,故無履行義務。對此,法官逐項審酌後並未採信。
法官指出,我國婚嫁習俗中,男方給付聘金屬一般社會禮俗,並非違法或社會不能容忍之
行為。雖聘金總額168萬元偏高,但給付方式採「分期月繳2000元」,已兼顧被告經濟能
力,並不構成過重負擔,難認違反公序良俗。
法官強調,契約經雙方書面簽署、內容明確,阿華未曾爭執即長期不履行,顯示其確有「
到期不履行之虞」,阿國有預為請求之必要。
至於阿華所稱「禮金應由男方收領」為條件,法官認為無據。阿華在庭上亦自承,岳父阿
國當時明言「聘金歸聘金、禮金歸禮金」,並要求契約中不載明禮金部分,顯見該條件並
不存在。法官認為,阿華辯詞僅為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法官認定,判決阿華應依契約履行:除應補付自2016年至2024年間共98期、總額19萬6000
元外,並自今年7月起每月5日支付2000元,直到2078年10月,共652期,且未付部分須加
計年息5%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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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1027001210-260402?chdtv
6.備註:娶走人家寶貝女兒 還敢不給錢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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