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ipe (Vipe)
2025-10-24 19:52:511.媒體來源:聯合報
2.記者署名:陳恩惠
3.完整新聞標題:桃客司機拳毆高中生2萬元獲釋 未禮讓行人、辱罵乘客黑歷史曝光
4.完整新聞內文:
2025-10-24 15:31 聯合報/ 記者陳恩惠/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客運學生專車前晚搭載八德某高中學生,劉姓司機質疑某生少投錢起事端並整路碎念,
黃姓學生下車時回嗆「你錢都不會數,這輩子就這樣」,劉某竟失控棄車追打黃生成傷,當
場依傷害罪嫌送辦,桃檢複訊命2萬元交保;劉某先前未禮讓行人、辱罵乘客的「黑歷史」
則遭起底。
根據法院判決系統顯示,劉某早於2014年就已在桃園客運擔任公車司機,當年因後方一名無
照騎士超車不慎,從公車和腳踏車之間通過,造成腳踏車騎士倒地遭公車輾過受傷,不過劉
某所涉業務過失傷害罪嫌獲檢方不起訴處分。
判決顯示,2018年1月15日上午10時,駕公車行經中壢區中山東路4段某路口欲左轉時,未禮
讓吳姓行人先行通過,即貿然左轉通行,造成行人因閃避不及被公車撞上,造成吳男頭皮撕
裂傷、左膝擦傷,遭法官依汽車駕駛人,為從事業務之人,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
優先通行,因業務上之過失,致人受傷,判處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2018年2月2日凌晨,劉某駕車行經桃園市平鎮區某路段前,見路旁停放車輛竟偷走該車價值
600元的左側後照鏡,得手後改裝在自己的車上,桃園地院以簡易判決,將他依竊盜罪判拘
役40日,可易科罰金。
至於劉某近期官司,則是2024年6月6日上午7時20分,駕駛桃園客運公車,因不滿上車的林
姓女子未告知付款方式逕行入座,與林女起口角爭執,竟當眾侮辱說「你就是犯賤、下賤」
等語,遭林女提告公然侮辱罪嫌。
法官採信劉某於準備程序時,坦承案發當天確實在公車上向林女表示「你這麼下賤」、「那
不是下賤」等語,但否認有公然侮辱之意,以「我主觀上不是對告訴人說那些話,是受到驚
嚇和影響才說這些話等語」的辯詞。
法官引用憲法判決,強調侮辱罪須衡量表意脈絡與影響程度;在本案中,雙方有來有回,發
言具一時性,未見持續恣意謾罵,難認已侵害告訴人社會名譽或人格名譽,並指檢方未盡實
質舉證說服責任,依無罪推定諭知無罪。桃檢不服上訴,上月遭高院駁回,無罪確定。
5.完整新聞連結:
https://tinyurl.com/bddr9d5a
6.備註:
偷後視鏡是哪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