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eninher (cheninher)
2025-10-20 12:34:07※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切勿用爆卦張貼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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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吳宗憲fb:
【國家要建「資料庫監控」了?我問法源,國安局竟答不出來!】
國安局最新規劃:針對政治極端主義、具暴力傾向行為,建置「維安資料庫」,結合網路輿情搜尋,與警政啟動列管與訪查,做為元首與首長維安的前端預警。
今天在委員會我直球問國安局:
哪一條「法律」授權你們建維安資料庫、用網路輿情做搜尋、還能配合警政列管訪查?國安局竟然答不出來!
抱歉,先建庫、再補法不行。這不是技術問題,是憲政紅線:
111年憲判13號大法官(健保資料庫案)指示:牽涉人民資料自主與基本權,蒐集對象、目的、要件、保存期限、跨機關提供與獨立監督都要在法律本身寫清楚。即使犯罪防治目的亦然。
維安我支持,但「國安」不是尚方寶劍 制度要清楚、界線要可預期、手段要合比例,才能護國安,也護人權。
網路輿情偵蒐的風險 看到元首「賴清德」就吸進資料庫?
台灣網路很活躍:問號、梗圖、迷因、諷刺、轉貼天天都有。輿情偵蒐應該像雷達,只對真的有危險時響;但走偏成「關鍵字治國」,會不會過度敏感?結果就是—先受傷的是言論自由,接著人身與行動自由也會被牽連。
活生生的例子:「陳菊走了?」4小時抓來,但最後只是疑問句,法院不罰。
要求警政署長三件事
一、前端啟動檢核表:把問句/諷刺/迷因/轉貼標為低風險/預設不啟動;除非同時具即時公共危害事證。
二、雙複核+權利告知:送辦前,承辦+法制雙簽;訪查前提供權利告知書。
三、數據透明:2022年至今~社維法「謠言」條款移送數與判罰率。
國安資料庫我要求三道護欄
一、行為要件先決:只有結夥、攻擊準備、明確威脅、工具購置等「行為=危害」才可入庫列管;問句/諷刺/迷因/單純轉貼列入排除清單(可列具體明確例外)。
二、AI只能提醒,不得裁決:100%人工複核;人名/政黨/政策/象徵詞,不得作為入庫或風險加權條件(可列具體明確例外)。
三、錯了即撤、資料會刪:誤判即應撤出資料庫;建置監督機制,未達門檻的資料需自動刪除,留下刪除稽核紀錄(去識別化)以利監督。
國安是保護人民,不是防備人民。把法源拿出來,把護欄裝上去,我們可以同時護國安、也護人權。
最後,別讓關鍵字網搜變成無辜人民的手銬,別讓資料庫變成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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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顆顆顆,各位整天聊政治的網民們。高機率被定位成政治極端主義。
大家準備被國安局肉搜造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