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鏡片裝上鏡架」未申請觸法眼鏡業者批擾

作者: emperor (歐派‧蘿莉‧狸貓‧翼)   2025-10-19 18:57:43
媒體來源:自由
記者署名:吳昇儒
完整新聞標題:「鏡片裝上鏡架」未申請觸法眼鏡業者批擾民 檢調:依法偵辦
完整新聞內文:
台南市一家眼鏡行17日因販售裝上鏡架的鏡片商品,遭檢調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查辦。
事後,業者批評擾民,且表示若依公告規定,會讓配鏡寸步難行。偵辦的檢調人員則表示
,該案均依法偵辦,無擾民情形。據悉,業者於偵辦時,承認有未依規定製造或販賣等情
形,因其所犯非重罪,故檢察官予以飭回。
台南地檢署17日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調查官前往台南偵辦該案,檢調認為,依照衛生
福利部相關公告規定,鏡片本身算是醫療器材,需經申請販售許可,但若與鏡架組裝後,
變成完整的眼鏡,則應視為另一項全新醫療器材,必須再次辦理查驗登記,方可販售。
此次涉案的眼鏡行業者,因未依規定,檢調認為,其行為已涉嫌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會
同台南市衛生局查扣眼鏡後,將業者移送法辦。
業者事後表示,自己輸入的鏡片均有輸入及販售許可,且產品皆經地方衛生局檢驗,為何
會被送辦?且依公告規定,未來顧客想換鏡架,就必須要通報衛生局許可,將會讓配鏡工
作寸步難行。
另有業者指出,鏡片是眼鏡組成中最重要的核心,鏡架則屬於一般輔助商品,沒有鏡架,
根本無法構成完整可配戴的眼鏡,兩者結合不應該視為全新醫材產品。且這樣的規定鮮少
人知悉,有些連衛生局的人員都不清楚,倘若依公告嚴格執行,會讓日常配鏡流程寸步難
行。呼籲中央機關,應迅速釐清、輔導矯正鏡片的許可範圍,避免產生灰色地帶,讓從業
人員不慎觸法。
完整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216462
備註: 484在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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