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種類似狀況的年輕人真的不少,
而且像他這樣的案例真的很值得政府、社福、
學校等等機關參考、參考。
我們的一些社會福利、安全網、中低收審核
的一些規定,是否還符合人道實際的需求?
就拿這少年來說,父母還健在,但不知去向
也沒有扶養幼兒。由祖父母一手帶大,卻不
符合中低收的資格。祖父母過世,由外公外婆
繼續扶養,又因為外公有勞保資格,所以
又不符合中低收入資格?所以無法學雜費、健保
費減免。更不能得到生活救助等社福機構的
一些資金或是實質上的幫助。
之後又因為外公癌症,我想無疑在狀況上又
是雪上加霜,弟弟高中、外公臥床、外婆年
事已高。自己又要學業、又要照顧、又要看護
、還要打工?
就算想要去從軍,外公外婆的問題給高中弟弟?
如果弟弟無法應付?自己在軍隊中如何出來?
之前也看過幾個案例,例如後山隔代教養,
家境貧困可能因為媽媽台北有房子有工作,
就無法符合中低收資格,但媽媽或爸爸一毛錢
都沒有給過外婆,也沒有付過自己的扶養費。
基本上跟在孤兒院沒什麼差別,只是院長是
自己外婆而已。
還有一個媽媽離婚帶著兩個女兒,又剛好因
此狀況不好,被迫失業。想說先去申請貧困
資格,至少孩子唸書吃飯壓力不會那麼大。
結果審核結果不符合,不符合的理由是她的
親妹妹在國外有收入跟房產……
在台灣快要沒飯吃,也沒房子住也失業了,
然後妹妹遠嫁國外的房產跟薪資,會成為
申請者不符合貧困的理由??好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