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看了一下,其實大家都有共識,知道這件事根本小事,
相信這也不是什麼深仇大恨,或是黨政打擊的對手。
而就算如此,也有N個辦法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那真正問題出在哪呢?
看來似乎就是程序。
因為它的程序已經被啟動了,而過程中又各種配合主動認自首,
似乎搞到所有人都不辦不行,卻又明知根本可以小事的程度,
導致無法被踩剎車,加上近年風氣影響,也沒人敢跳出來踩剎車,
然後檢察官也一句不能有現代廖添丁的話下去,法官也不阻止,
就這樣對「好人」貪污32元的審判一路前進到底。
相信大家這樣的例子,應該可以舉出很多。
會不會這也已是台灣社會的一種「擺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