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王聖藜
3.完整新聞標題:
柯文哲Excel檔數字即萬元「最後一證」 會計師范有偉明天出庭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地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明上午9時30分傳喚會計師范有偉、威京
集團主席沈慶京的友人徐文鑫作證;扣案A1─37硬碟工作簿Excel檔「姓名范有偉」、「
數字500」、「經理人蔡明興」中「500」是否代表500萬元?檢辯要出招。
此外,上月以3000萬元交保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本月9日在議會要求台北市長蔣萬安「
好好整頓都發局」,檢方認為她有恐嚇、騷擾證人之虞,遞狀建請法官審酌應女是否違反
交保裁定,法院今臨時通知應曉薇明天上午11時到庭說明。
柯文哲被訴貪汙違背職務收賄罪,成罪與否?攸關柯是否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刑,
柯是卸任第三勢力領袖,是否被重判對政局發展也有關聯。
台北地檢署公訴檢察官主張,「范有偉500」意指柯收受范500萬元,聲請傳喚范作證,以
再佐證同一Excel檔的「小沈1500」是柯圖利京華城容積案而收受沈慶京1500萬元賄賂。
合議庭針對檢方欲突顯的案件爭點,已陸續傳喚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嘉義聞人陳盈助的
特助邱清章、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等人證言,相關證人已作證「數字」即經手款項,且單
位就是「萬元」。
依合議庭規畫,范有偉作證後,未來要審理政治獻金涉公益侵占、背信案情,雖仍有立委
黃珊珊要作證、有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被告轉證人要作證,但已和柯是否該當圖利、收賄
重罪脫勾,因此,范的作證,是合議庭評斷柯是否涉賄的「最後一證」。
柯文哲本月7日在作證時,面對沈慶京的律師徐履冰詰問「究竟有沒有在范有偉家地下室
收500萬元?」時證稱,范是他的朋友,會幫忙選舉,記不起來有無給錢的事,也不作證
是否有與別人說過范給錢的事,柯還證稱,范一定有幫忙,但不記得范的住家有地下室。
當天,公訴檢察官詰問EXCEL檔案「工作簿」案情,柯16次拒絕證言,並證稱錢均用於選
舉事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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