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rsonele (marsonele)
2025-10-15 13:39:05最近修法了
育嬰留職停薪最短不能少於30日,造成勞工面對家庭與職場上時間的困窘,這是必須立即
解決的問題,為了提早幫助有需要的新手爸媽,面臨小孩有短期照顧需求,可以以【日】
請育嬰留停;讓小孩發生臨時緊急狀況,例如保母突然通知要提早接小孩,可以以【時】
請家庭照顧假。
https://i.imgur.com/jvD1g2b.jpeg
我是不是可以把育嬰假當特休用
正常上下班 需要的時候就請假 公司還要給我8成薪
假如夫妻都不想放棄工作
可以夫一三五 妻二四
或者 老公請一週 太太請一週
聽起來滿美好的
就不知道一般公司行號會不會擋這麼彈性的請假方式
坐等明年雇主強迫上班違反勞基法的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