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肥看到一篇文章
裡面的原po自稱普女正在相親
她覺得婚前協議裡面老婆全職家庭主婦
老公一個月給2.5萬太少了
理由是老公一個月7、8萬全部負責生活雜費外,老公很醜胖,應該再補償多一點 一個月
給老婆2.5萬太少了
哇靠!現在女生會故意找醜胖男,然後還故意要很多錢唉!各位肥宅可以接受嗎?嘻嘻
咁五八卦
原文如下
每個月給老婆2.5萬
夠多嗎?
老婆是家庭主婦
2.5萬 是純給老婆的
生活費另外算
老公月薪算7、8萬
如果老公太醜胖 是不是爲了補償應該再多給一點?
這價錢合不合理會因爲 當初是戀愛結婚或相親結婚會有影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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