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志潔籲憲法法庭自救 支持大法官依照憲

作者: 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   2025-10-08 23:24:21
建議總統直接依照憲法統治台灣,更有彈性。
總統提名大法官人選,
立法院只要不同意就違憲,立法院同意的人不夠多也違憲。
總統提名的大法官成了立法院第四審,
立法院只要通過不喜歡的法律,通通送大法官宣布違憲就好。
立法院只要不通過喜歡的法律,大法官直接指導立法院立法方向,
立法院不通過,大法官的意見一定期間直接生效。
那幹嘛浪費預算設立法院,直接大法官開個會多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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