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一下
台灣的道路簡單分類是 :
國道高速公路(國1、國3、國5等)
國道快速公路(國三甲)
省道快速公路(台61、台62、台64等)
↑ 上述三種是用高快速公路管制規則
台62線不是記者說的「快速道路」
而是「(省道)快速公路」
行駛規則與罰則都是依照高快速公路管制規則
簡單說就是最貴的那一種。
至於快速道路的行駛規定就是比照一般道路
例如環東、市民、信義快、建國、新生高架等
都是快速道路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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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這個公路局道路維護不當、造成大量爆胎事件
鐵路就知道出車前要做晨巡
公路機關卻好像不知道要做類似的事情
不過想想也是,反正最後賠也是用納稅人的錢國賠
公務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用路人自求多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