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93歲榮民新婚滿9天 妻子火速過戶房產讓他

作者: godofsex (性愛戰神)   2025-10-06 00:26:52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張議晨 高雄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93歲榮民新婚滿9天 妻子火速過戶房產讓他最後只能住榮家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齡93歲的榮民伯伯開心迎娶張姓女子,原以為張女可以照顧他後半生,結果婚後9天張
女就將伯伯的房子完成過戶並躲回旗山老家,伯伯最後只能入住榮民之家,他質疑張女是
為了他房產才結婚,提告訴請離婚獲准,但被張女拿走的房產,法官認定是同意贈與,判
他敗訴。
判決指出,榮民伯伯平常一人獨居,張女見他一個人生活,2014年起便經常前往照顧伯伯
,原本伯伯希望張女嫁給兒子,但兒子長年在外跑車,後來張女因長年照顧伯伯,最後便
於2022年4月16日嫁給高齡93歲的榮民伯伯。
結果兩人成婚後不到三天,張女便要求伯伯將鳳山的房子贈與給她,伯伯便將房地所有權
狀及印鑑章、身分證正本交給張女,兩人結婚9天後,房子便成功完成過戶。
不料房子完成過戶後,同年月29日張女便跑回旗山老家,兩人結婚13天後就沒有一起生活
,同年5月15日,伯伯因生活需要他人照顧,便由兒子接回家照顧,隔年4月入住榮民之家

伯伯質疑張女根本就是為了他的房地產才好心照顧他,分別在高雄地院、高雄少年及家事
法院提起撤銷贈與及訴請離婚。
離婚訴訟開庭時,伯伯還親自到庭陳述,「當初結婚是希望跌倒時有人叫救護車,有人照
顧我,可是她有另外的心態,她想要我的房子,她什麼事情都不告訴我,我跟她格格不入
。」
張女則宣稱房子送給她是當初的結婚條件,過戶用的印鑑、身分證件,都是由伯伯親手交
給她,戶政及地政機關人員都有確認過,她會回旗山是因為感冒,等她回到鳳山時,伯伯
已被兒子接走,去年伯伯還有回家幾次,兩人相處融洽,伯伯會提離婚是子女要求。
但家事法官發現,張女婚後跑回旗山,還曾傳訊息給伯伯的兒子,「以前曾經想過,伯伯
是公公(我是兒媳),老三是先生(我小孩爸爸),先生在外面賺錢顧家,太太在家照顧
公公,時不時太太會帶著全家(公公和小孩)與先生團聚,多幸福美滿的一家人啊。」
法官認為,張女明知道伯伯有照顧需求,卻傳送這段訊息給伯伯兒子,對93歲伯伯毫不關
心,未顧及夫妻情義更有違倫常,分居期間不曾主動探視、關心伯伯,夫妻義務已名存實
亡,准許伯伯與張女離婚。
至於撤銷贈與部分,高雄地院民事庭法官審理後,法官認為,當初建物移轉的委託書、土
地登記書都是伯伯親簽,應有贈與房產之真意,且戶政人員也曾向伯伯聯繫,確認無誤後
才核發印鑑證明。
法官認定,張女辦理土地移轉時相關文件,都由伯伯親簽,可見他同意將房產贈送給張女
,判決伯伯敗訴,討不回房產,案件已上訴二審審理中。
93歲的榮民伯伯迎娶張姓女子,結果婚後9天張女就將伯伯的房子完成過戶並躲回旗山老
家,伯伯最後只能入住榮民之家,他提告訴請離婚獲准,但被張女奪走的房產,法官認定
是同意贈與,判他敗訴。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plus.pse.is/87j4xh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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