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喔不是這樣喔
台灣食安法則對小攤販小廠商這種的
罰則非常非常的重
幾乎只要一出事
被罰一次就幾乎等於宣告倒閉
而相對於小攤販小廠商的重罰則而言
大廠商被罰小攤販的金額幾乎都等於成本幾%而已
食物製造業這行業有其獨特特性
幾乎是用全聯這種民生賣場售價來當成本加工後賣給一般人
然後用全聯價格的10%~30%去進貨
食品業的成本全在食材價格上面
所以有做起來的話利潤非常驚人
你幾乎沒聽過食品大廠會倒
舉例來說
你去全聯買一塊豆腐18元
他們2-5元就能買到或自己製造
加工後賣你65元
所以你才會看到食安出問題
小攤販小廠商直接倒
大廠商不在乎罰金被罰不怕
※ 引述《HDSM (Love Not Change O'_'O)》之銘言
: 安安
: 大給賀阿!!!
: 是降的啦
: 本肥想問問說阿
: 為什麼臺灣的食品出事出包的罰責都那麼輕阿?
: 乾 一想到市面上那些食品出事
: 影響的都幾千幾萬人耶= =
: 結果罰金少就算了 做的人好像也沒關多久
: 還很難關到人= = 這是怎樣 臺灣除了詐騙以外
: 丟掉良心搞食品也是發大財的意思嗎?
: 能不能乾脆把做黑心食品的人 抓去鏟土算了o'_'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