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輝達北士科」剛好用來討論圖利罪?

作者: jurists (kk)   2025-10-04 12:43:10
誤刪重發
※ 引述《turbomons (Τ/taʊ/)》之銘言:
: 圖利罪早在民國90年就修正合理化了
: 現在法定構成要件有三只要缺一就無法成立
: 一要有明知違法而故意
: 二要有圖謀不法利益
: 三要有實值對價
這是錯的圖利不用對價關係沒收錢也算
而且圖利罪本身刑度就有問題
貪污治罪條例規定最低五年以上
清潔隊圖利32塊給資源回收老婦
刑度最低五年以上
而讓人深惡痛絕 家破人亡的詐騙集團
不到0.5趴判三年以上
這根本完全不合理
詐欺賺滿滿刑度反而低
你要公務員積極任事有可能嗎
再來你說要明知違法
你說不知道但是實務上檢座說你知道就起訴拉
怎麼法律沒有問題 問題大了
就算沒有圖利。
她還說你公務員公文書故意登載不實
這條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
抓公務員比抓詐騙集團還重要的法律下
要公務員積極任事
真的有可能嗎
https://reurl.cc/XQnKZe
: 拿京華城來說
: 獎勵容積合法所以既沒有明知違法而故意
: 容積獎勵是社會貢獻為交換所以是合法利益
: 最後根本沒有對價存在
: 這樣還能羈押柯文哲一年,把無辜公務員搞到家破人亡
: 輝達同理
: 現在怎麼看當然都是跟圖利罪三不沾
: 但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 只要是法綠鷹犬想要搞
: 就能鬧得家家雞犬不寧痛不欲生
: 圖利罪不是問題
: 有問題的是黨犬用筆殺人不用擔心任何代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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