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輝達北士科」剛好用來討論圖利罪?

作者: turbomons (Τ/taʊ/)   2025-10-04 11:24:20
圖利罪早在民國90年就修正合理化了
現在法定構成要件有三只要缺一就無法成立
一要有明知違法而故意
二要有圖謀不法利益
三要有實值對價
拿京華城來說
獎勵容積合法所以既沒有明知違法而故意
容積獎勵是社會貢獻為交換所以是合法利益
最後根本沒有對價存在
這樣還能羈押柯文哲一年,把無辜公務員搞到家破人亡
輝達同理
現在怎麼看當然都是跟圖利罪三不沾
但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只要是法綠鷹犬想要搞
就能鬧得家家雞犬不寧痛不欲生
圖利罪不是問題
有問題的是黨犬用筆殺人不用擔心任何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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