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25-10-04 00:38:14台灣畸形法律
也可能是中文解釋問題
不是每個人都懂國文與法律專用國文
白化文是一樣可是法律確不同
法律條文一碼歸一碼
但法院常常都保護壞人
我之前被恐嚇不借他錢要殺我,有文字跟電話錄音
警察拒絕報案,因為還沒被殺死,所以不構成
堅持要報就先辦妨礙公務
買100塊東西,拿500給店家,找我50元要他找正確
店家說不找你剛好而已,找50很好了
說了一具你們詐騙集團歐
然後被店家圍毆.....
結果你們詐騙集團歐比打人的嚴重
法院還說他們前科累累沒差這條
就和解吧!
不然兩個都要判刑
東西被偷抓到小偷
最後因為被偷900元,罪微輕疑不起訴
還被說小事浪費資源
後來才知道其實法律很多,被害人被害過程也會產生違法,兩個都罰...
有的被害人罪還比加害人重
比方說被搶劫扭打,把對放拉下來摔傷
這樣就不會是強盜,但你會有傷害
飛車搶劫失敗摔車死掉或是逃跑撞別人死掉
被搶的被撞的又會吃過失致死。傷害致死
遇到詐騙集團,你沒被騙之前,都不能指控對方是詐騙
否則也是違法
有沒有台灣保障罪犯犯罪權益的八卦
侵害不給犯罪反而要罰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