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黃國昌狗仔跟監風暴延燒!律師:違反個資

作者: james7923 (福 女口 王)   2025-10-03 07:14:40
1.媒體來源:
新頭殼
2.記者署名:
林家豪
3.完整新聞標題:
黃國昌狗仔跟監風暴延燒!律師:違反個資法第41條
4.完整新聞內文: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指揮狗仔跟拍政治人物風暴持續擴大,鏡報日前就起底黃國昌長期指揮
狗仔集團進行跟監偷拍綠營政治人物,其中一人竟是《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引發討論。
律師黃帝穎指出,非法蒐集政敵「社會活動」等個資,違反個資法第41條,處五年以下徒
刑。
黃帝穎在臉書表示,非媒體跟監如徵信業者,法院依據違反個資法判刑的案例很多,例如
:柯文哲副手吳欣盈被跟監案,高院判決指示者及徵信業者均有罪。
黃帝穎提到,黃國昌大讚謝幸恩辭職聲明高喊「新聞自由」很感動,顯然刻意混淆新聞自
由,依據大法官釋字第689號解釋「新聞自由」保障是新聞採訪者的追訪,但政治人物指
揮狗仔政治跟監政敵,並非新聞媒體,也不是採訪,因此也不是所謂的「新聞自由」。
黃帝穎指出,「大法官釋字689號解釋揭示「新聞採訪者於有事實足認特定事件屬大眾所
關切並具一定公益性之事務,而具有新聞價值,如須以跟追方式進行採訪,其跟追倘依社
會通念認非不能容忍者,即具正當理由,而不在首開規定處罰之列。」
黃帝穎強調,狗仔集團政治跟監違反個資法41條,最重可處五年徒刑,柯文哲如果自認被
黃國昌跟拍,有權對黃國昌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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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5-10-02/996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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