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中應召女愛上人夫!汽旅照宣示主權 反

作者: razan (僅供參考)   2025-10-02 23:48:58
1.媒體來源:
TVBS
2.記者署名:
林冠丞
3.完整新聞標題:
台中應召女愛上人夫!汽旅照宣示主權 反成正宮求償鐵證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市一名張姓女子,2023年7月在從事應召站工作期間,認識一名黃姓人夫,兩人隨即
陷入愛河,張女為了向簡姓正宮宣示主權,竟傳共赴汽車旅館的照片給對方,讓簡女氣得
提告求償60萬,台中地院一審與台中高分院審理時,認定張女侵害簡女配偶權屬實,判張
女應賠償35萬為適當,全案確定。
愛上人夫成小三 她深信必離婚
據判決書指出,張女2023年7月擔任應召站女子,工作過程中認識恩客黃男,黃男經常找
張女訴說心事,並對張女百般關心,兩人展開地下戀情,並發生性行為,黃男也承諾張女
,已和簡妻多年無親密關係,並已進入離婚協議階段,張女也對此深信不疑。
後續張女傳與黃男到汽車旅館的照片給簡女,藉此宣示主權,希望簡女能成全兩人,還捏
造黃男已向她求婚,甚至懷有黃男小孩的不實訊息,簡女看到後認為相關對話截圖與照片
,已嚴重侵害配偶權,向張女求償60萬元。
法庭悔悟求情 法官判賠35萬
台中地院一審時,張女對於自己的行為都承認,但指稱是誤信黃男的話術,現在已和對方
沒有聯繫,知道悔悟請求簡女寬恕,希望能將賠償金降為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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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tvbs.com.tw/local/3005622
6.備註: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3 年度 訴 字第 1858 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114 年度 上易 字第 273 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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