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ntlu 2025-10-01 19:10:521.媒體來源: 東森
2.記者署名: 2025-10-01 18:01 林彥臣
3.完整新聞標題: 高雄男意圖性侵越南妹遭「掐生殖器」 法院判決下場慘了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一名張姓男子在小吃部消費時,結識一名來自越南的A女,在2024年9月時,用Line傳
訊息約定以1.2萬的價碼,買A女出場「陪酒聊天無性交易」。不料當晚張男帶著A女回到
租屋處,卻展現性侵意圖,A女為了自保,只能抓著對方的生殖器阻止。高雄地院審理後
,認定張男犯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2年徒刑。
根據判決書指出,張男用Line傳訊息約定以1.2萬的價碼購買A女出場,僅陪酒聊天並無性
交易,當晚22時07分,他帶領A女至租屋處,喝酒、聊天,到了隔天凌晨將近1點的時候,
他就脫光全身衣褲,要求對方發生性行為。
A女拒絕發生性行為,卻遭到對方壓制在床上緊抱,她情急之下緊抓她的生殖器,張男才
因為疼痛鬆手,隨後她假裝肚子痛躲進廁所,於凌晨1點04分,以通訊軟體Zalo傳送訊息
向妹妹求救,期間張男一直在外面敲門。
A女走出廁所之後,張男再度要求發生性行為,她再度拒絕卻遭到毆打臉部、眼睛還被扯
頭髮,她也以咬張男的右肩拿起身旁的塑膠碗敲頭反擊。
A女趁著對方疼痛鬆手之際,奪門而出往3樓逃跑,發現一間空房立即跑到陽台呼救,張男
聽到聲音後追上來,跨越陽台欄杆,不慎墜落至1樓,導致頭部外傷併顱內出血,及顱底
骨折等傷害。
被告張男則供稱,有購買A女出場在住處飲酒聊天有發生口角爭執等事實,當晚是約定玩
骰子遊戲,A女輸了脫衣服,他輸的話要給200元,他輸了不服輸不想給200元,於是發生
衝突。
法院審理發現,A女用越南文傳訊息給妹妹,「妹妹叫四眼睛救姊姊快點」、「不要跟別
人說」、「客人他強姦我」實難想像A女在與被告爭執之過程中,會立即假意傳送求救訊
息以誣陷被告,況且,A女傳送求救訊息予妹妹,若A女之妹妹立即報警,則A女該等捏造
之詞,必當敗露無疑,可見A女傳送求救訊息確為真實,顯見被告當時確欲違反A女之意願
,對A女為強制性交行為。
法院審酌被告為圖一己性慾之滿足,對A女之性自主決定權及人格尊嚴戕害甚鉅,造成其
心中所生之性侵陰影恐終身難以抹滅,且迄今未與A女達成和解或,再衡酌其犯罪之動機
、目的、手段、情節判處有期徒刑2年。全案仍可依法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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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開 1萬2 結果被抓生殖器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