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unng5 (阿豪)
2025-10-01 15:13:31如果構成用脅迫,威脅,暴力的手段
去讓別人做沒有義務要做的事
(1)讓座不是義務,法規沒有說看到老人一定要讓座的強制規定
(2)如果只是口頭勸說,並不會構成強制罪
(3)但是一直使用言語污辱對方,不讓坐就用東西一直撞別人的頭,或用雨傘戳別人等
等用強暴或脅迫的方式
就會構成強制罪
要拜託別人的時候,要有禮貌的請求,我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會讓位
但是利用威脅,強暴的方式
那就可能觸法
然後昨天事件來說,就算對方回手造成老人傷害,如果正當防衛,你要告傷害罪沒有辦法
最後還是那句
拜託別人把位置讓給你坐的時候要有禮貌,相信大部分都會讓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