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5-10-01 12:30:28https://i.imgur.com/g7xTQOd.jpeg
如題,判決書系統查下去
一頁還列不完
連物理學課本講義都要偷
至位於臺北市○○區○○○路0段0號國立臺灣大學「學生第一活動中心」,見余奇恩所有之
藍色手提袋1只,內置有動力學原文書1本(價值約新臺幣〈下同〉1200元)、大學物理學精
要講義1份(價值約700元),放置在該餐廳座位椅子旁,忘記攜離,竟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
,基於侵占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之犯意,徒手將該提袋放置桌上,即將袋內上述原文書、
講義取出後離開而侵占入己
通緝犯每天就躺在家到底有沒有送去執行送去關
還是真的關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