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虹安涉利用職務詐取財物 高院預計

作者: hurtmind (智障!)   2025-09-30 10:53:52
※ 引述《tn00270144
: 還在那邊講什麼「浮動調整薪資」
: 拜託,這種最基礎的事實都搞不清楚,就硬要一本正經在那邊說教,真的笑死人。
: 別連起訴書、一審判決書都不看,就在那邊侃侃而談。
: 還什麼「這個月辛苦了,下個月幫你加薪2000,然後員工再自主回捐公積金」。
: ——狗屁!
: 水母的對話紀錄早就寫得清清楚楚:
: 從薪水還沒匯進去之前,就已經先交代好「下個月要幫忙領一筆錢,再把錢轉回公積金

: 。
: 為了怕水母因為名義上薪資變高,導致勞健保要多繳,甚至還退了幾百塊回去。
: 整個流程一清二楚,早就擺在那裡。
: 你可以說水母笨,但你絕對不能睜眼說瞎話,假裝沒有貪污的事實。
犯罪事實就是浮動調整薪水
你喇叭後面一串
就是要去證明調整薪水這行為是貪污
違法就是有明確的違背法律規範
浮動調整薪水違反那一個法規?
找不出來,就說你調整薪水的動機有問題
你是為了貪污調整薪水就算貪污
調整薪水是為了回捐,這是事實啊
但是法官已經告訴你了回捐沒有違法
下個月麻煩你,要多回捐薪水
聽起來很78,但是回捐就是沒有違法
勞健保要扣多少,要回捐多少,這都是助理先拿到月薪,之後的個人行為
調整薪水-沒有違法
回捐薪水-沒有違法
調整薪水+回捐薪水-你就是要貪污
蠢鳥的邏輯就是法律可以任意解釋
只要順自己心意就好
高虹安是慣老闆沒問題
但是這種用心證判斷有沒有違法
司法注定要被當笑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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